JavaScript, 亦称为 Mocha、LiveScript,也叫做JScript ECMAScript,是世界上流行的编程语言之一。事实上世界上差不多每台个人电脑都至少安装了一个JavaScript解释器。JavaScript的流行完全在于它作为WWW的脚本语言的角色。
不管它有多么流行,极少有人了解JavaScript是一个十分动态的通用面向对象编程语言。这怎能成为一个秘密呢?为什么这个语言如此被误解?
这个Java-前缀暗示了JavaScript和Java的关系,也就是JavaScipt是Java的一个子集也就是不如Java强大。看上去这个名称就故意制造混乱,然后随之而来的是误解。JavaScript并不是解释型的Java语言。Java是解释型的Java,JavaScript是另一种语言。
JavaScript和Java的语法很相似,就象Java和C的语法相似一样。但它也不是Java的子集就像Java也不是C的子集一样。在应用上,Java要远比原先设想的好得多(Java原称Oak)。
JavaScript并不是由Sun公司──Java的老家──开发的。JavaScript是由Netscape公司开发。它本来叫做LiveScript,这个名字并不是那样轻易混淆。
这个-Script 后缀暗示了它不是一个真正的编程语言──脚本语言好象不是真正的编程语言。但其实这是一个专长的问题。相对C而言,JavaScript牺牲性能但带来更强的表达力和动态性。
JavaScript的C风格的语法,包括大括号和复杂的for 语句,让它看起来好象是一个普通的过程式语言。这是一个误导因为JavaScript和函数式语言如Lisp和Scheme有更多的共同之处。它用数组代替了列表,用对象代替了属性列表。函数是第一型的。而且有闭包。你不需要平衡那些括号就可以用lambda算子。
JavaScript是原被设计在Netscape Navigator 中运行的。它的成功让它成为几乎所有浏览器的标准配置。这导致了思维定势。JavaScript简直就是程序语言中的George Reeves (一位曾扮演超人的演员,但后来死于枪杀,被官方认为自杀,细节不详──译注)。其实,JavaScript也适合很多和Web无关的应用程序。
JavaScript的第一个版本功能十分弱。它缺少异常处理、内部函数和继续。而它的现在的形态,它已经是一套完整的面向对象语言。但很多看法都是基于认为它的形式不成熟。
治理这个语言的ECMA委员正在开发扩展 ,原意是很好,而这样却会加剧这个语言最严重的问题:版本太多了。这也造成了混淆。
没有什么编程语言是完美的,JavaScript也有它的设计上的错误,如的重载同时表示加和带类型转换的串连接,和有错误倾向的 with 语句应该避免使用。保留字策略过于严格。分号的加入是一个很大的错误,正则表达式的记号也是。这些错误会导致编程错误,并把语言的设计作为整个叫做问题。幸运的是,这些问题可以用一个很好和lint程序来避免。
这个语言的设计从整体上看还是十分健全的。但很令人惊奇的是, ECMAScript委员会好象根本不想修正这些错误。也许他们对重新制作一个更感爱好。
JavaScript早期实现错误百出。这对该语言带来了很恶劣的影响。更糟糕的是,这些实现还被嵌入的更错误百出的浏览器中。
几乎所有的书籍都十分恐怖。里面到处是错误、蹩脚的例子还自创一套拙劣的惯例。语言中重要的特性却经常解释不好,或者干脆完全不写。我翻阅了几十本JavaScript的书,我只推荐两本:JavaScript: The Definitive Guide (4th Edition) by David Flanagan and Dynamic HTML (2nd Edition) by Danny Goodman. 都来自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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